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

墓誌銘

這幾天,文學堂教的課文是《瀧岡阡表》,文體是墓誌銘,即刻在墓碑上的悼文。

而我總在浮想聯翩:要是我死了,我的墓誌銘會由誰代筆,而又會作何語呢?

知己,有嗎?從前或許是有,可由有變作沒有,就像真的經歷了一次死亡,這痛心的蛻變,充斥著種種的錯誤,我不願有人作錄。

朋友,能嗎?我只是一個過客,我曾給人留下過什麼樣的回憶?聽說回憶總是美好的,因為不好的終會被汰掉;但我仍然在意,有沒有意義。

師長,會嗎?不過是一個不長性的學生而已,愚不可教,教而不善,別浪費墨水腦汁。

即便是我自己,也沒什麼話想留下。

雖然對這人生有遺憾,但我沒有遺言。

其實,就連墓碑我亦不欲立。要我從此呆在同一處,跟可厭的蟲豸為鄰,等牠們一口一口來蛀我,等海枯,等石爛。幾百幾千年過去了,仍木訥地守著這墓地。為什麼要守,有什麼要等?我不知道。

假若我真的死了,就讓我隨風、隨浪而逝。生前,因為各種責任、束縛,我成不了浪子;死後,就讓我當一回,僅僅也是最終的一回。

我想一嘗徐志摩的浪漫:要是我死了,我就變一個螢火,挨著草根,暗沉沉的飛;從黃昏飛到半夜,從半夜飛到天明。

天明,我可能魂飛魄散。沒有墓園,沒有遺言。在這世界曾經但不再存在。

我願意就這樣。



你真肯定你嚮往天堂?

跟現世一樣,天堂不過是更大的牢獄而已。

你的宗教有一惡毒的詛咒:信主者上天堂,不信主者下地獄。

你那位全能、仁慈的主啊,生來就要我們背負這不赦的原罪,在這滿溢罪孽的世界裡翻滾,叫我們受到試探,要我們受盡各樣的苦。

叫我怎樣相信,叫我怎樣認同?

生,不是我所願;死,也不依我所願而泯滅。就在地獄裡繼續苦煉,就在天堂裡繼續沉寂……兩者在虛無與痛苦上,並無差異。

你肯定,你真嚮往天堂?